Wednesday, July 15, 2009

真是受寵若驚啊~~!!!

昨天和朋友聊了一下才知道,原來在路人的口中我和XXX很熟稔啊!媽呀!這真是令人困擾的誤會!天知道XXX原本也只是路人,只因為#(*&%的緣故,我們才有機會說了"三次話",我必須強調這個次數,因為很重要。而且大部分的時候都是XXX自己一人自high,好嘛。
被人家說成我和XXX一起約在北國遊玩,又超熟、超級好朋友,真的是挺噁心。

我和XXX一點都不熟!!!更別說XXX的那些路人朋友了!別再打著我的名號製造rumor,超討厭!

5 comments:

Unknown said...

恩...小金魚的介紹人就是xxx嘛?

I An said...

我不知道我們只說過"三次話"。我以為我們這9年來,說了至少3的30次方。

Unknown said...

這樣聽起來,我比只說三次話的更加被討厭30倍。哈..........物極必反啦...

Unknown said...

是十年了。上世紀末認識的

I An said...

十年的交情,超喜歡的啊。